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会战”。根据《晋城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深入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突出“1631”工作思路,以为民利民惠为宗旨,着力在园林养护管理提升、社会绿化覆盖、形象素质创优上下功夫,把晋城努力建设成崇德尚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为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提供有力思想舆论保证和良好精神文化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领导,信息服务中心决定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燕姿
副组长:林麦太
王晋兴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主 任:王晋兴(兼)
三、创建原则
(一)突出灵魂主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在贯穿融入结合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着力抓好市民素质建设,着力抓好软环境建设,着力抓好城市文化建设,着力抓好社会风尚建设,着力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二)坚持重在建设。创建工作必须重在建设、贵在坚持,驰而不息、持之以恒。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注重创建过程提升园林管护水平、提升园林服务水平、真正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转化为园林环境提质和园林服务提升的过程。
(三)着眼为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让创建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
(四)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摆在工作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监督、抓落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明责任、勇担当、讲奉献,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工作要尽责。
四、任务分解
根据《晋城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单位共承担13项创建任务(具体见附表)。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局安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会战”分为组织发动、创建实施、督促检查、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17日—5月25日)
1、5月25日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会,让广大园林工作者都了解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知识和要求;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5月26日—7月15日)
工作要求:
1、按照责任状明确的目标任务,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2、材料审核内容要做到创建活动有规范文件、有具体行动、有图文报道,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3、实地考察内容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4、要深入各单位进行指导,严格对照指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7月16日—7月31日)
工作要求:
1、各队、各科室对承担的创建任务进一步落实;
2、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8月1日—8月20日)
工作要求:
各队、各科室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整改。
六、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行一把负总责。各队、各科室要根据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责任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队、各科室要从大局出发,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同理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在创建工作中,如果一项指标涉及多个队部、科室的工作任务,各队、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整体推进,严禁推诿扯皮。